2018年11月(2018年10月21日-2018年11月20日),西藏自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电话和邮箱等渠道受理有效举报信息323件。

本月受理的各类举报信息中,涉藏常规类有害信息占47.53%,政治类有害信息占36.9%,社会类有害信息占12.47%,宗教类有害信息占1.11%,涉军类有害信息占1.03%,淫秽色情类有害信息占0.96%。

针对“你的微信号可能会被回收,而且里面钱不退”“发芽的花生都有毒”“昌都市民微信漂流瓶交友被骗”等信息,我中心及时对接核实,并通过“西藏举报”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帐号及一点资讯平台及时发布了相关反馈或辟谣信息。

网络举报是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西藏自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受理并协助处理网民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