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学生们采取上网课的形式进行学习,家长们本想着孩子能通过手机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却没想到自家的“熊孩子”拿着手机沉溺在网络游戏的世界里无法自拔。
9月20日11时许,当雄县公塘乡甲根村村民白玛先生,前往当雄县公安局公塘乡派出所报警称:“我儿子(罗某)用我的手机玩‘吃鸡游戏’,偷偷将我银行卡内的4万多元存款充进游戏里了,请民警帮助协调游戏官方,把钱退回来。”
据民警了解,白玛先生的儿子罗某今年15岁,是未成年人。罗某用手机玩某款“吃鸡”游戏期间,进行游戏充值47次,共计43900元。
了解相关情况后,民警立即与某游戏客服取得联系,讲明事情经过,并向游戏客服提供罗某的未成年证明,帮助白玛先生申请退款。
经游戏官方审核,确定游戏充值操作人系未成年,同意将罗某消费的43900元进行退款。9月27日,白玛先生收到了某游戏官方的全部退款。
9月27日下午,当雄县公安局公塘乡派出所民警收到白玛先生送来的一面印有“真诚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随后,白玛先生感激地对民警说:“警察同志,太谢谢你们了,帮我把血汗钱退回来了,真的太谢谢啦!”
提示
未成年孩子对事物缺乏自控能力和分辨能力,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认识和消费观念。
同时,家长要严密设置、看管好手机锁屏和支付密码,并不时更换密码,防止孩子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手机消费。
(编辑: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