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回顾:2024年3月13日,山南市贡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受害者普某报案称:自己被人以“帮忙给子女介绍工作”为由诈骗165800元,请求公安机关帮助。
经核查:2021年3月,受害者普某通过朋友认识了嫌疑人秦某,秦某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为普某子女介绍工作”,但是需要请客送礼,普某先后以现金、微信转账等方式向秦某支付高达165800元的“人情费”“中介费”。
随即,办案民警火速搜集线索,固定相关证据,经过严密的分析研判后,前往犯罪嫌疑人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历时20余天,办案民警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秦某(男,汉族,系湖北人)。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秦某对以“为普某子女介绍工作”为由诈骗165800元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承认自己没有能力为别人安排工作,骗取的大部分资金已用于个人日常开销,剩余的35000元已退还给普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