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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9-27 | 文章来源:日喀则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日喀则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全市各类学校,依法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查处了一批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起到了曝光一批、查处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现公布6起典型案件如下:

案例一



谢通门县达那答乡小学食堂未按规定留样案
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3日,谢通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谢通门县达那答乡小学食堂进行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该校留样食品留样量不足125克。
处理结果:

该学校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之规定,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学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康马县涅如堆中心小学食堂食品添加剂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6日,康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康马县涅如堆中心小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食品添加剂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处理结果:

该学校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对该学校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白朗县中学留样不规范、使用添加剂登记不全案

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日,白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白朗县中学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学校留样食品留样量不足125克、使用添加剂登记不全。

处理结果:

该学校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学校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白朗县嘎东镇中心小学留样不规范案
基本情况:
2024年6月5日,白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白朗县嘎东镇中心小学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学校留样食品留样量不足125克。
处理结果:

该学校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之规定,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学校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白朗县巴扎乡中心小学留样不规范、索证索票不全案
基本情况:

2024年6月6日,白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白朗县巴扎乡中心小学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学校留样食品留样量不足125克、索证索票不全。

处理结果:

该学校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之规定,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学校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白朗县强堆乡中心小学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案

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9日,白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白朗县强堆乡中心小学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学校蔬菜储存间未设置挡鼠板、墙面与天花板之间间隙较大。

处理结果:

该学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学校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编辑: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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