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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网络赌博,拘!
发布日期:2025-07-01 | 文章来源:西吉网警
动动手指?轻松赢钱?
从线下赌博
到互联网上的网络赌博
不变的是
逢赌必输
无论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

最终的结局

都是难逃法网
↓↓↓

近日

濉溪县公安局依法处罚一名

网络赌博违法行为人

经查

周某乐于2025年2月登陆

赌博网站“NG体育”APP注册账号

并使用其本人的微信、支付宝进行充值

多次下注进行赌博

总赌资为47509.18元

6月25日

民警依法将周某乐传唤至百善派出所

经询问

周某乐对其参与网络赌博的

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之规定

濉溪县公安局予以违法行为人周某乐

行政拘留十一日

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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