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主体
举报中心欢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
二、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一)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五)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六)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八)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举报方式
(一)“西藏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址:https://jubao.xzdw.gov.cn/)网站或“西藏举报”APP;
(二)举报热线:0891-6315315;
(三)“西藏举报”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私信或者后台留言。
四、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人应当提供与举报事项相应信息的网址或者足以准确界定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要件。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对举报主体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五、有待辟谣的网络谣言线索,请提交至“辟谣平台”。
六、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