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不实信息。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条件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住房且未租住单位周转房,自己租房居住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租房提取额度按年可提取最高额度为44400元,承租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工作地无私房证明(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工作单位出具无周转房、公租房、廉租房资料方可提取。
(编辑:白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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