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上那些看似“不那么重要”的言行,经过互联网放大传播,很可能让网民的“声浪”变成伤人利刃。
当前的网络暴力都包括哪些形式?可能涉及哪些法律责任?司法上如何认定网络暴力行为?面对网络暴力行为,又该怎么办?
何为网络暴力?
“目前尚无明确界定,更多的是从局部角度进行归纳。比如,仇恨言论、虚假消息、暴恐言论等。”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认为,在互联网时代,对网络暴力作出明晰定义有其必要性,但这个定义必然是一个动态的、持续变动扩张的概念。
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看来,网络暴力并不是法律用语,不同学科都可能涉及,可以看作是发生在网络公共空间里的针对特定个人的侵权行为。“这种行为往往由一个人发起、参与人数众多、公众互动频次高、具备跨平台传播等特点,其危害后果不可预测、不可控制,通常伴有侵犯人的名誉、披露人的隐私、侮辱人的尊严等侵权行为。”刘德良说。
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刘德良认为,网络具有虚拟性和匿名性,使得用户在用网过程中忽略了真实的社会身份、道德准则和规章制度,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去引导事件走向;此外,法律层面没有要求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对用户信息发布行为承担事先审查义务,而只能通过事后救济的方式对信息进行处置,助长了“网络喷子”“网络水军”“键盘侠”的气焰。
网络暴力都包括哪些形式?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刘伟光表示,目前,从日常生活经验看,网络暴力包括:通过语言谩骂、诅咒、诽谤、侮辱、歧视、刺激、恐吓,虚构事实进行虚假陈述、编造不实信息(造谣),通过制作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影射,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搜集(人肉搜索)、公开、传播他人个人信息,或根据现有信息来“拼凑”“还原”他人私人生活等方式。
而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型网络暴力行为。如有人恶意侵入正在直播的网课实施所谓“网课爆破”,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教学秩序,而且给人带来实际的心理创伤。此外,对被网暴人的近亲属实施的上述行为,也有可能构成对被网暴人的网络暴力。
司法如何认定网络暴力行为?
刘伟光表示,由于现实中网络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因此司法机关可以在个案处理中,从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公民个人信息的角度对施暴人具体行为的性质进行认定。
比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是以侮辱、诽谤他人的方式实施的,那么便会构成对他人名誉的侵害,因为网暴行为人通过语言实施了谩骂、嘲讽或者虚假陈述等行为致使他人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社会评价被降低。
又比如,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泄露、公开他人的私密信息,则会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因为泄露、公开他人私密信息构成了对他人生活安宁,以及不希望被他人打扰、知晓的私人权益的冒犯。
再比如,根据民法典第1035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在未经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收集、传输、公开等方式处理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号码等他人个人信息,就会构成对他人个人信息的侵害。
网络暴力行为可能涉及哪些法律责任?
刘伟光介绍,一般情况下,网暴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主要通过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公民人身权利进行保护,并对相应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进行规制以及追究相应主体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看,网暴实施者主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对于赔偿损失的范围,既有可能是财产损失,也有可能是精神损害。
当然,如果通过网络暴力行为侵害公民人格或者个人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构成犯罪的,则会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或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亦可能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外,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甚至可能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哪些网民更易成为施暴者和受害者?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讲师董晨宇在2019年时曾针对上海部分地区的中学生做过问卷调查,其中认为遭受或见证过网络暴力的学生占比将近90%。“我们特别担心的是,在‘如果遭受到了网络中的语言暴力或人身威胁,你会选择怎么办’这个问题下面,排名最高的是选择自我消化,排名最低的则是告诉老师或家长。这说明家长和学校没有跟孩子建立足够的信任,也没有让孩子意识到遭遇网暴也可以求助。”董晨宇说。
董晨宇认为,从“网络去抑制效应”的影响来看,网络会抑制一些广义上的“社会规范”,很多时候网上互动无法得到及时反馈,网络暴力发生时施暴者看不见受暴者,施暴者会更加肆无忌惮地施加伤害,让很多本可讨论的问题变成了一场“网上骂战”,导致理性、温和、建设性的言论被挤压或屏蔽,成为“沉默的大多数”。
“参与网络暴力的网民多是年龄较低、受教育程度不高的用户。他们对自己的观点信心非常足,但实际上知识非常有限。”林品说,他们需要通过攻击别人来满足“自己是正确的”想象。
此外,从人格特质方面来看,董晨宇认为,施暴者往往具有侵略性人格,并极其缺乏同理心。也就是说,一个人的侵略性人格程度越高,就越容易将模棱两可的信息解读为敌对信息。
面对网络暴力,该怎么办?
刘伟光建议——
第一,可以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相关信息;
第二,权利人(受害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
第三,如果认为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构成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四,向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司法机关判令施暴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受害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先予执行,要求网暴实施人立即停止侵害,或者由司法机关立即制止某项行为。
如何防治网暴?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张凌寒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环节发力,需要监管、平台、自媒体、网民等多方共同参与。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网信办在2022年展开了“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主要聚焦网络暴力易发多发、社会影响力大的网站平台,通过建立完善监测识别、实时保护、干预处置、溯源追责等措施,进行全链条治理。
要夯实平台网络暴力治理的主体责任。首先,平台要避免流量至上的价值取向;其次,在具体措施中,平台应加大对弱势群体如未成年人的保护,同时设立识别预警机制,发现相关新闻、弹窗、话题、组群异动应及时跟进,避免网络暴力信息传播扩散,并及时对实施网络暴力的账号进行处置。对于广大网民来说,应保持理性,避免跟风、被煽动。
编辑:拉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