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派出所民警连续接到两名老年群众报警,均称自己手机内的电话卡被盗。
经查,自7月30日至8月2日期间,彭某、文某结伙流窜于柳林乡、黄梅镇、停前镇等多地,专门针对防范能力较弱的老年群体实施违法犯罪。作案时,由彭某以借手机打电话、联系家人为由骗取老人信任,借机拿到手机盗取电话卡,文某则在一旁望风掩护、配合作案。
二人盗取电话卡后,并非单纯侵占财物,而是将盗取的电话卡提供给电信网络诈骗人员使用,为电信诈骗违法活动提供便利、充当工具,从中非法牟利,属于典型的“盗卡助诈”关联违法,隐蔽性强、社会危害性大。

目前,黄梅警方依法对彭某、文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等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构成犯罪!
广大老年朋友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将手机交由陌生人手中操作;遇到他人求助打电话,可开启免提代为拨号,保证手机全程不离开自身视线。
家中晚辈也要多提醒家中老人,做好通信安全防护。如发现手机突然无信号、电话卡遗失等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运营商挂失,并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编辑:本强)